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5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情况通报。
据通报,2023年5月份,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、生产、流通、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949个批次进行定量检测,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:
一、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
(资料图)
全区各职能部门共抽检样品共24个类别949批次,不合格41批次,总合格率95.68%。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:
二、检测检验机构
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、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、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等。
三、分析及评价
1、2023年5月份抽样的保健食品、饼干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罐头、酒类、冷冻饮品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调味料、饮料共21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,总体情况良好。
2、部分食用农产品的水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、多西环素、镉、呋喃西林代谢物、孔雀石绿,磺胺类总量。其中鳊鱼5批次、黄鱼、黑鱼、黄颡鱼、黄鳝、鲫鱼、牛蛙、汪刺鱼各1批次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,有1批次鳊鱼检出磺胺类总量、恩诺沙星均不合格,根据GB 31650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恩诺沙星和磺胺类为可以在水产品中使用的合成抗菌药,但在水产品和家禽中的限量均为100μg/kg。2批次汪刺鱼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,1批次牛蛙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,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,孔雀石绿和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限量为不得检出。1批次鱿鱼检出镉项目不合格,根据GB 2762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要求,在头足类中镉的限量为2.0mg/kg。
3、部分食用农产品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。土鸡2批次不合格,根据GB 31650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恩诺沙星在禽肉中的限量为100μg/kg。
4、部分食用农产品鲜蛋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、多西环素。其中鸡蛋1批次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,根据GB 31650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恩诺沙星在在鸡蛋中的限量为10μg/kg。鸡蛋和鸭蛋各1批次检出多西环素不合格,根据GB 31650.1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多西环素在鸡蛋和其他禽蛋中的限量为10μg/kg。
5、部分食用农产品蔬菜检出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、毒死蜱、甲拌磷。其中2批次姜,1批次豇豆、1批次芹菜检出噻虫胺不合格,1批次辣椒检出毒死蜱不合格,1批次小青菜检出甲拌磷不合格,根据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噻虫胺在芹菜中的限量为0.04mg/kg,在姜中的限量为0.2mg/kg,在豇豆中的限量为0.01mg/kg,毒死蜱在辣椒中的限量为0.02mg/kg、甲拌磷在小青菜中的限量为0.01mg/kg。
6、部分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检出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。1批次桑葚不合格,根据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要求,在新鲜水果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的限量为不得使用。
7、部分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检出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素B1。1批次花生不合格,根据GB 2761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》要求,黄曲霉素B1在花生中的限量为20μg/kg。黄曲霉毒素是生长在食物及饲料上的黄曲霉和寄生曲素的代谢产物,具有极强的毒性和致癌性。
8、部分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、大肠菌群。10批次不合格样品均为餐饮具,其中6批次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合格。2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,还有2批次餐饮具以上两个项目均不合格,根据GB 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(饮)具》要求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、大肠菌群限量均为不得检出。
9、个别糕点检出不合格项目为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,1批次龙井茶糕(烘烤类糕点)不合格。根据GB 7099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、面包》要求,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在糕点中的限量为5mg/g。
2023年5月萧山食品信息明细表.xlsx
不合格产品信息